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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携危险品改乘非公共交通
  来源: 新闻晨报     作者: 倪冬   发布时间: 2008年04月16日
 

  据警方介绍,近期民警在轨道交通依法盘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制止各类危害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过程中,有极少数乘客无理拒绝,甚至殴打执法人员。

  今年3月中旬,轨道公安民警和保安队员在轨道交通1号线上海火车站站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在车站内吸烟,当即上前劝阻。不料,当事男子不但不予配合,还挥拳袭击民警。由于该男子的行为已严重妨碍民警正常执行职务,被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有关规定,民警依法盘查乘客携带的箱包,制止、查处各类危害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都是依法执行职务,每位乘客都有义务配合。对于妨碍、拒绝民警执行职务行为的,警方将依法查处。警方提醒市民,如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应选择地面非公共交通工具,并确保物品安全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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