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翁佩华同志为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副处级,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免去: 徐凯同志的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