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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上海市宝山区统计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部门。 (一)贯彻执行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和案件。 (二)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结合本区实际,建立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和方法制度,制定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统计调查的审批管理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负责检查、评估、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区基本统计资料,发表统计公报。 (五)规划和管理本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六)领导和管理本区统计调查中心;领导和管理本局计算中心。 (七)组织指导统计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协调本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八)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16号 邮编:201900 传真:56694805 电话:56694805
机构设置
宝山区统计局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法规科、经济社会统计科,管辖2个事业单位调查中心、计算中心。
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1、承担文秘、保密、档案、政务信息工作; 2、管理由上级统计部门和地方财政拨付的行政、事业费; 3、管理本局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 4、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催办; 5、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 6、协办机关党务工作的具体事务等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电子邮箱:bsq@mail.stats-sh.gov.cn 电话:56694805 传真:56694805
(二)综合法规科 1、制定本区统计调查方案和指标体系,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和方案; 2、负责本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开展“在地统计”工作; 3、组织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 4、对本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提出咨询建议; 5、管理本区主要统计数据,整理、编辑和提供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综合性统计资料; 6、开展统计登记工作。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电子邮箱:bsq_zhk@mail.stats-sh.gov.cn 电话:56692940 传真:56692940
(三)经济、社会统计科 1、组织实施本区社会、经济、科技、环境等统计调查; 2、制定统计调查计划,依法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规范; 3、对乡镇、街道、委办局等部门统计进行工作检查、数据评估,实施统计监督、质量控制; 4、采集、传输、加工、储存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资料; 5、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业务培训; 6、推进统计信息化; 7、组织开展统计分析。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电子邮箱:bsq_tjk@mail.stats-sh.gov.cn 电话:56691489 (四)调查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方案; 2、搜集、整理、提供区域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 3、负责对各级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4、承担有关部门和单位委托的调查项目; 5、承办国家和地方各项统计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任务; 6、完成局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电子邮箱:bsq_tjk@mail.stats-sh.gov.cn 电话:56601835 传真:56601835
(五)计算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统计计算中心统计信息自动化规划方案,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统计信息自动化规划方案; 2、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 3、组织协调各种统计数据的计算机处理; 4、负责统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组织软件引进、修订、开发和推广; 5、管理统计数据库,做好数据库的技术研究、维护和开发应用;指导并协助做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的技术研究、维护和开发应用; 6、负责宝山政府网站统计信息网建设; 7、负责各类普查的数据处理、开发应用工作; 8、负责对各级统计计算机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9、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电子邮箱:bsq_jsj@mail.stats-sh.gov.cn 电话:3607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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