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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宝山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宝人计生委〔2008〕3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1月21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市工业园区人口计生办:
  根据国家、市人口计生委的部署,结合本区实际,拟利用春节前后来沪人员返乡探亲高峰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主题
  真心关怀,真情服务
  二、“专项行动”的目的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体现热情关怀,关注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生育状况。通过宣传服务,促进人口计生政策和生殖健康等知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农民工的氛围。
  三、“专项行动”时间
  2008年1月22日-2008年2月21日
  四、活动内容
  1、区人口计生委结合“三下乡”活动,在顾村镇盛宅村举行“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2、各街镇要围绕“真心关怀,真情服务”主题,结合“三下乡”、“今冬明春宣传”、“关爱女孩”、便民维权等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适宜便民、易于接受的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和服务活动。
  五、“专项行动”要求
  1、因地制宜,力求实效。各街镇要在集贸市场、工地、企业、汽车站等流动人口容易集聚的公共场所,为流动人口、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免费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和避孕药具,现场受理流动人口、农民工投诉。走访、慰问留沪的流动人口及其家庭,为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送温暖、办实事。
  2、各街镇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作好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的印制工作,认真部署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
  3、活动结束后,请各街镇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于2008年2月25日之前,将“专项行动”工作小结、汇总表及有关照片报区人口计生委政策规划科。
  附件:2008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8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汇总表

            镇、街道:
  1、通过媒体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广播       次;墙报       个;专栏       个;横幅       条;
  2、在车站、广场等流动人口集聚的公共场所开展各项咨询服务活动:提供咨询       人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人次;现场受理举报投诉       人次;发放宣传资料       份;
  3、上门服务:去建筑工地等场所开展文艺演出       场;举办联欢晚会       场;知识讲座       场;咨询服务       次;送避孕药具       人次;
  4、走访慰问:慰问留沪流动人口及家庭       人次;为流动人口、农民工送温暖、办实事       人次(户);送慰问金       元;送慰问品       份,折算金额       元;
  5、印制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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