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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宝人计生委〔2008〕20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16日
 

  2008年是宝山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为掌握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促进各项规划目标顺利实现,推动本区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根据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总体方案》,结合宝山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
  通过对本区实施“十一五”规划进展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准确把握人口发展领域和计划生育领域若干重点指标的进展情况,总结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成绩与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对策措施,努力突破瓶颈,确保规划主要目标顺利完成,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奠定重要基础,促进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二、评估的主要任务
  1、对规划若干主要指标进展情况作出客观评估。
  2、形成宝山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若干重点专题评估材料、若干重点工程项目进展评估材料。
  三、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指标
  1、出生政策符合率(政规科)
  2、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率(政规科)
  3、流动人口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免费项目服务率(宣教科、指导站)
  4、出生人口性别比变动趋势(宣教科)
  5、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覆盖率(宣教科)
  6、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政规科)
  7、区(县)级人均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增长幅度(办公室)
  8、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综合满意率(办公室)
  9、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违法违规案件发生数(政规科)
  10、统计准确率(政策规划科、办公室)
  11、区、街镇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数(宣教科、指导站)
  12、当年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和知情选择率(指导站)
  13、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合格居(村)比例(计生协会)
  (二)评估的侧重方面
  1、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宏观决策、加强领导、综合治理的情况;近年来外部环境的变化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规划有关指标的进展情况。
  3、规划中人口计生部门承担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与分布有关任务的进展情况。
  4、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对规划的有关目标、任务提出完善的政策建议。
  四、评估时间安排
  本次中期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2008年7月17日—8月11日,各科室对应评估指标,紧密结合市级重点专题和重点工程项目进展评估内容,突出重点,同时注重体现本区工作创新和工作特色。
  2、2008年8月12日—8月24日,由政规科、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科室积极配合起草《宝山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期评估报告》(初稿)。
  3、2008年8月25日—8月28日,讨论、修改。
  4、2008年8月30日,定稿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五、评估的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宝山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期评估领导工作。由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指导站负责人、计生协会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二)明确分工
  根据全委的统筹安排,各主要指标、重点专题、重点项目进展评估由牵头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并起草评估报告,总体评估报告由政规科、办公室牵头起草。各科室要主动加强与市人口计生委相关处室及时沟通,深刻领会并认真落实相关评估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认真开展主要指标数据发展纵向比较(包括与“十五”末期比较和“十一五”规划目标比较),总结前两年工作的主要进展、面临问题,更加准确地把握下一步发展方向和思路,为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和明年进入“十二五”规划前期调研工作阶段奠定基础,发挥好呈上启下的作用。
  附:1、市重点专题评估与重点工程项目进展评估
    2、宝山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1:

市人口计生委重点专题评估与重点工程项目进展评估

  一、重点专题评估
  1、《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抽样调查》与生育水平专题评估(由规统处牵头);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由流管处牵头);
  3、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专题评估(由宣教处、科技处牵头);
  4、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和优质服务专题评估(由科技处牵头);
  5、人口分布专题评估(由规统处牵头);
  6、应对人口老龄化专题评估(由规统处、研究室牵头)。
  二、重点工程项目进展评估
  1、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评估(由办公室牵头);
  2、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评估(由财务处、科技处牵头);
  3、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项目评估(含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0-3岁科学育儿、新农村新家庭建设项目,由宣教处牵头);
  4、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评估(由人事处牵头);
  5、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评估(由政法处、财务处牵头);
  6、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评估(由规统处、信息中心牵头);
  7、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评估(由办公室牵头)。
 
附件2:

宝山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了进一步落实本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根据上海市实施方案,成立宝山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 建  区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周秋琴  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王 岚  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孙凌云  区人口计生委政规科科长、流管办主任
      胡东林  区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副主任
      秦 蕾  区人口计生委宣教科副科长
      韩崎平  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站长
      金玉凤  区计划生育协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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