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街道、城市工业园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口文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及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改革开放三十年——上海人口文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和我区建区二十周年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社会氛围,定于2008年9月25日-10月28日在全区组织开展“改革开放三十年——人口文化宣传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市委《意见》精神为指导,加强宣传倡导和舆论引导,广泛传播婚育新风,建设人口文化,回顾历史,展望未来,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高度重视,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婚育新风,文化宝山;关注人口,共创和谐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改革开放和人口发展3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让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继续坚定不移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二)宣传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 (三)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和科普知识,建设人口文化和婚育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主要活动 为加强舆论宣传倡导,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区人口计生委在宣传月期间主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协调策划《宝山报》专版,并利用本区广播、电视、宝山人口网等大众传媒,围绕宣传月主题进行广泛深入的报道; (二)举行纪念“9.25”《公开信》发表28周年暨“关爱青春社区行”——飞扬的青春主题活动; (三)组织开展“关爱女孩指导室”评比表彰活动; (四)举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宣传日”咨询服务活动; (五)组织开展中央《决定》、市委《意见》和“全国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竞赛”; (六)开展宣传版面进社区、企业、校园等巡展活动。 各镇、街道、城市工业园区在宣传月期间,要围绕主题,因地制宜开展相关的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要利用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家庭计划指导室)、社区学校等宣传教育载体,发挥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社区网络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通过展版、墙报、社区宣传栏、公益性广告栏、人口文化特色楼、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读本、文艺汇演、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及关爱女孩、婚育新风和家庭计划进万家、生育关怀等活动载体,开展广泛的社会化宣传。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区人口计生委设立宣传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区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建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岚、周秋琴担任。 组委会成员由各街镇分管领导、区人口计生委各科室(指导站、协会)负责人担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口计生委宣教科技科,具体负责宣传月重点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其他活动的统筹安排。 各镇、街道、城市工业园区要加强领导,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精心策划,制定好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对宣传月的各个环节作出周密部署和安排,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宣传月结束后,请各镇、街道、城市工业园区人口计生办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小结上报区人口计生委宣教科技科,宣传月活动组委会将对宣传月活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