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停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后续管理工作,确保“两费”清退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工商宝山分局对各工商所注册登记窗口、政务公开栏中存在收取“两费”项目的内容予以调整和删除。专人专责,做到退费底数清、岗位责任清、退费程序清。 具体措施包括:根据收费台帐编制退付清册,按计划分批落实退款,做到退费底数清;协调工商所干部和个体私营协会干事通过电话、上门通知等多种途径及时通知退费对象,并告知相关退费规定和应提供的相关手续,做到退费岗位责任清;经办人员对缴费对象的退付申请,及其提供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凭证进行认真审核,按程序、要求退费,做到退费程序清。 此外,各工商所督促辖区市场主办方切实落实关于停收市场管理费的有关精神,要求市场主办方自查是否有预收市场管理费情况,列出明细,向场内经营者公开做出书面承诺,公示收费项目,严禁以市场管理费名义向经营者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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