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黄浦江沿岸开发管理规范化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6年06月02日
 

  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报道:自6月1日起,宝山区政府颁布的《宝山区黄浦江沿岸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规章,为确保开发建设规范有序而制定的,范围为宝山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军工路-逸仙路-同济路-泰和路-牡丹江路-淞宝路-塘后路-宝江路-宝东路以东、宝杨路以南至长江和黄浦江边的沿江区域,陆域面积近360公顷,岸线长10公里以上。
  目前,宝山区黄浦江沿岸开发的亮点——吴淞客运中心地区规划正在抓紧编制之中,将规划建成上海水上旅游客运集散中心,并结合所在地区联动开发建设滨江休闲娱乐商业中心,通过绿化步道连接吴淞渔人码头商业区和北部的炮台湾湿地森林公园、客运中心和海军上海博览馆等,塑造淞宝老区和宝山滨江新城的新形象。

(张明是)

 
 
相关文章
· 宝山抓紧推进黄浦江沿岸宝山段开发工作(图)
评 论 纠 错
 
   网民留言摘登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5号 ·邮编:201900 ·值班电话:56692237
版权申明 |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投稿箱 | 沪ICP备05007493号 咨询电话:66798200 E-mail:sbw@baoshan.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