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亮副区长总结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来源: 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09日
 
  在宝山区召开的纠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上,区委常委、副区长张浩亮就宝山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部署。
    张浩亮说,自2004年市政府颁布《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来,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载体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形成了较好的工作基础。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逐步深化。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各单位都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区教育局、区水务局、区规划局、大场镇等单位结合实际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细化。二是平台与载体建设不断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包括各类规范性文件、市民网上办事以及便民服务信息,信息更新很及时,已成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同时政府20多个部门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档案局、图书馆以及各街镇设立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接受市民查阅和公开申请。三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全部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规范方面,大部分单位编制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
  张浩亮指出,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种类、管理机制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贯彻《条例》和《规定》的具体意见,下一步要重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这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编制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分三步:首先,要认真梳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各街镇、各部门要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将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行政审批结果、行政处罚结果、重大公务活动、涉及公众重大决策以及服务类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为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准备。其次,制定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科学界定应当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再次,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凡列入主动公开目录的信息,都应按规定提供完整的发布机关名称、信息内容标题、发布日期、公文号和便于查询的编号等基本数据。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具体办法,规范工作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受理人员要熟悉业务,热情接待,如果当场不能答复的应在十五个工作做出回复。如在受理过程中如对该文件如何公开难以把握,应按照“谁发文、谁提供”的原则,可以由发文部门提供意见,也可以请示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后进行答复。第二,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维护和统计上报工作。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制定措施,建立机制,切实做好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按“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由原产生部门提出可否公开的意见,一经签发生效,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上报区信息委备案、上报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及时更新。每月5日之前,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统计,填写政府信息公开月报表报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办公室。第三,进一步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区监委要负责抓好责任制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和载体建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进一步拓展公众查询信息点。区档案馆、图书馆要发挥好场地资源和服务功能的作用,配备相应的设施,丰富查阅手段,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同时,各单位可在本部门设立专门受理点,也可将受理点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扩展,不断加强规范管理,优化功能,使其成为社会公众查询信息的重要窗口。二是进一步强化网上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强化政府网站群的功能,形成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龙头、整合各部门网站资源的政府网站群体系,使群众能通过政府网站了解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三要积极探索建设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各单位应在各自网站首页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公共服务。三、明确责任,落实长效工作责任制。区政府按照国务院《条例》和上海市《规定》的要求,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作了相应的调整,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的信息公开工作,区信息委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工作,区监委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区保密局负责保密审查工作,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区政府门户网站负责信息的集中查询、发布工作。区政府其他委办局要建立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履行职责,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供并落实信息集中查询受理点,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街镇也要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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